武汉市黄陂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开展2016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区属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5]33号)文件精神,中央编办关于《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4号)、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改革完善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制度有关事宜的通知》(国事登函[2014]2号)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公示单位、时限
(一)公示单位:凡列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区属事业单位均纳入2016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范围。
(二)公示时限:2017年3月31日前。
二、公示材料及公示程序
(一)公示材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上年度末本单位资产负债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要求申报的其他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均为电子版。
(二)公示程序。事业单位通过“事业单位在线”(www.gjsy.gov.cn)登记管理系统的“事业单位用户登录”窗口,点击“非试点省:申请年度报告”,选择“图片登录”(二维码图片)方式登录;事业单位通过上述网上系统申报上传年度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受事业单位委托在指定网站公示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相关资料。
事业单位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后应下载打印,报举办单位进行保密审查;审查盖章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原件及相关资料扫描上传至“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可选)”栏目。
三、其他事项
(一)事业单位法人公示的年度报告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事业单位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信息公示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除涉密等特殊情况外,事业单位无需再向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纸质年度报告书及相关材料,纸质年度报告书由事业单位自行留存,以备抽查。
(二)涉密事业单位无需网上申报,仍采取书面形式向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三)凡提交的年度报告在公示前,事业单位如需修改,可联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退回,并在3月31日前再次完成提交。
(四)对未按规定申报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除系统自动将其载入登记管理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失信名录外,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将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进行处理,并将未按期报送名单向社会公示。
(五)区直各部门、各事业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务必于3月31日前完成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六)从2017年1月1日起,区属各事业单位先公示,后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联系人:许小飞
业务咨询电话:61001639
业务咨询QQ群:153162130
附件:1.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清样)
2.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图片登录操作指南
 
 
武汉市黄陂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18日
 
 
 
 
 
 
 
 
 
 
 
附件1: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 
        
            | 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   | 
        
            | 住    所 |   | 
        
            | 法定代表人 |   | 
        
            | 开办资金 | 万元 | 
        
            | 经费来源 |   | 
        
            | 举办单位 |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 
        
            | 网上名称 |   | 从业人数 |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 
        
            | 相关资质 认可或执 业许可证 明文件及 有效期 |   | 
        
            | 绩 效 和 受奖惩及 诉讼投诉 情 况 |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其 使用情况 |   | 
        
            | 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 
        
            | 法定代表人: |   | 公章: | 
        
            |   |   |       年   月   日   | 
        
            | 举办单位 意见(含 保密审查 意 见) | 情况属实。该年度报告书已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 | 
        
            |   |   | 公章: | 
        
            |   |   |       年   月   日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送日期: | 
    
 
附件2:
    
        
            | 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图片登录操作指南 | 
        
            | 时间:2015年12月31日  | 
        
            |   | 
        
            | 登录前请各单位先联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拷贝二维码图片登录文件!原已领取的可以直接登录。 | 
        
            |  “事业单位在线”登录地址:www.gjsy.gov.cn “事业单位用户登录”窗口   登录其他省市地址(非试点省市):点击需要办理的登记事项 
 如下图所示: 
 鼠标点选“图片登录”方式,如下图所示: 
   点击“浏览”按钮,将打开文件浏览窗口,找到市登记局发的二维码图片文件所在的目录,并选中图片文件后点击“打开”按钮,然后,将验证码图片所显示的数字输入到验证码框中,如下图所示:     
     点击“登录”按钮,系统将对上传的图片以及输入的验证码进行鉴别。登录成功,页面将自动跳转到相应业务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 
   登录失败,页面会给出相应提示信息,点击“确定”后,返回登录界面。   如未上传图片,则提示如下信息: 
 | 
    
注:登录后按网页下面的说明填写带“*”号的表格并保存,其他必提交资料可选面交,提交后定期查看登记管理局审核信息反馈,初审通过后下载打印表格,报主管部门审核签字并盖章后连同附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报登记管理机关。